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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没开完出庭的检察官先被查了,原因首席大检察官早就提醒过了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0-09-17


昨天(7月28日),曾经爆出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出庭公诉人索贿30万、外地律师半夜被警方登门查缉律师费、遭遇被人在检察院门前拉横幅抵制,最终14名外地律师全部解除代理关系铩羽而归的包头王永明涉黑案,迎来了三个官方的重磅信息:


1、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通报,被告人王永明等十二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我院审判。

2、青山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李书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内蒙古检察 官微发布,近日,自治区检察院两次召开党组会,深入分析王永明涉黑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起诉书出现多处文字错漏,庭审现场诉讼监督不规范、不严格,检察官李书耀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严重损害司法公信,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包头市检察机关要针对案件办理中暴露出来的执法司法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刻剖析反思,认真汲取教训,严肃执纪问责。

有自媒体文章用包头案终于“出头”了来形容这三个消息。


很多法律人闻听李书耀被查的官宣之后,纷纷用震惊和痛心疾首来形容,在如此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下,担负如此重大(当地挂牌案件)的涉黑案公诉审查出庭指控角色,居然发生出庭检察官涉腐导致整个案件有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也难怪官宣用到了“严重损害司法公信,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的严厉用词。



翻开被通报查处公布的简历及2018年报道其事迹的《学先进 展风采 守护公正 砥砺前行——李书耀》文章,李书耀,198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11月,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科员、助理审判员,2012年11月至2019年4月,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刑事检察部助理检察员;2019年4月,被任命为员额检察官;2019年8月被任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


211大学法学专业、身经法院、检察院双重司法阅历、八零后就升任员额检察官、四个月就从检察官升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不可谓不前途无量,如今却闹到了“严重损害司法公信,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的地步,不得不让人惋惜。


无独有偶,李书耀不是第一个“倒在”出庭公诉席上的检察官。2019年11月18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尹光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当天的法庭调查环节出现戏剧性一幕:被告人“黑老大”尹光德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唐浩是他的保护伞,“你说我是黑老大,那你就是黑老大的老大”,申请唐浩回避。19日下午,重庆市委政法委公开回应称,重庆市扫黑办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调查工作,相关调查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到目前,尹光德案再次开庭时间未定,4月27日,全国扫黑办公布了挂牌督办的第六批38起涉黑涉恶案件,其中就有重庆市大足区尹光德案。


被告人、辩护律师与公诉人对抗何至如此激烈?在很多人印象里,法庭控辩审三方,检察官只是提供了罪名及量刑建议而已,正确与否、采纳与否,法官说了算,被告人、辩护律师意见最大的,应该是裁决案件、主持庭审的法官才对。以往的新闻实践中,也往往是被告人、辩护律师,跟法院、法官掐了起来,甚少有去纠缠检察官的。


以上两个事例告诉,事情正在起变化,只不过,很多法律人士,包括律师、检察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已。烟语君认为,这跟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有关。随着刑事诉讼几项改革举措的实施,特别是认罪认罚制度、精准量刑建议等,检察官的指控力度,很大程度上带来了跟被告人、辩护律师冲突的机会。



按照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跟举措,出庭指控检察官正在向着类似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地位角色转变。在刑事诉讼中,检察官处于主动起诉的角色,法庭上检察官指控什么犯罪事实,适用哪一法律条款,就得拿出相应的证据、理据来,被告人、辩护律师针对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建议的量刑幅度是否合理进行抗辩,拿不出来充分证据、证据合法性被推翻,甚至检察官自身存在问题,都可能导致案件被法院宣告无罪、改变案件定性!正所谓“沉默的法官、争斗的当事人”,而检察官,则是“争斗的当事人”中的一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在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上授课,内容发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年第5期的《关于检察工作的若干问题》,其中提到,我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调构建起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为什么强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必然影响到对检察官主导责任的认识呢?谁负责庭审的举证责任?检察官!没有证据就没有庭审,有什么样的证据就有什么样的庭审。检察官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责无旁贷,必须承担,也只能由检察官来承担!许多检察官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以往的刑事诉讼中,检察官常常自嘲自己就是端菜的,今年年初的一场法律界的争论中,检察官被提高到了“做菜的”地位。从端菜的到做菜的,是地位的和作用的提高,也是风险和责任的加大。事情正在悄悄起变化,首席大检察官的文章,早就指明了方向,看到了问题,只是办案的检察官,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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